2026-11-04
福建女商人33万国赔后再提诉讼:贷款被拘,债务激增至1300万
福建商界女性林惠荣于2026年10月27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诉书。她因职务侵占罪被拘留时间长达13年,虽然在一年之前的再审中被宣告无罪,但她心中的苦恼丝毫未减。虽然获得了171.6万元的国家赔偿,但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并未获支持,而她所借的500万元贷款,利息已经利滚利上涨至1300万元。无罪判决并没有消除她的债务和失信记录。据其律师称,关于利息部分或许能争取到一些调整空间,但本金依然需要全部偿还。
林惠荣和丈夫林明武在2010年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,并在后期增资后更名为金福荣贸易(福建)有限公司,林惠荣持有其中的40%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。她回忆道,2013年5月向银行申请了500万元的贷款,作为公司运营资金,以公司名义并用商场作为抵押,主要用于中草药种植和农副产品的相关业务。然而,就在她贷款的同一个月,她被警方刑拘。
2013年5月21日,林惠荣被正式拘留,2016年5月30日,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她犯有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20万元的财产。根据林惠荣的国家赔偿申请,她和丈夫在被抓前经营的草药种植基地有100多亩,预计年收入可达100万元。但在她服刑期间,公司事务只能由家人照顾,头两年还在偿还贷款的利息,但入狱约一年的时候,公司租地到期,无法续租,业务遂遭到完全停滞。此外,他们在服刑期间还面临设备报废、商标损失及员工社保中断等财产损失。
林惠荣于2020年7月24日刑满释放后,继续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。2023年5月,福建高院决定再审,后由漳州中院发回重审,最终在2025年12月23日宣判林惠荣无罪,而她的丈夫林明武也于2026年8月被改判无罪。然而,即使判决已无罪,他们却发现自己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且在注册公司时遇到了诸多困难。据银行的统计,截止到2015年12月20日,林惠荣的利息和复息总计约57.5万元;而截至到2026年7月23日,总利息达到了1290万元,已偿还85万元的利息后,至2026年10月时,利息总额已突破1300万元。
林明武的辩护律师葛树春表示,曾与当地政府协商了解到,利息方面可能会有所调整,但本金依旧需全额偿还。2026年3月24日,漳州中院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,但林惠荣对此表示不满,随后向上级法院提出了申诉。2026年8月7日,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新的国家赔偿决定,她获得了121.6万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5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,共计171.6万元,但与财产损失无关。
这一决定专门提到,林惠荣的财产损失并没有得到认定,漳州中院未对其财产权做出侵犯行为,因此请求赔偿缺乏法律依据。同时,健康权的赔偿请求也未获支持。林惠荣希望能追责相关人员,针对冤屈进行控诉,然而目前暂无进展。其律师也提出,关于国赔的法律框架过于狭窄,财产方面的违规扣押通常只针对直接损失,间接带来的损失则基本无法获赔。林惠荣的贷款则成为了个人与银行的合同关系,银行的损失依旧需要她来承担。
在这种复杂的法律纠葛中,林惠荣及她的家人不仅要面对冤屈带来的精神伤害,还需承担巨额的债务和随之而来的困扰。